关于开展全市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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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作者: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根据《2022年连云港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全市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失业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未就业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采集实际已就业的残疾人信息,更新就业系统数据,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二、调查对象

全市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各类未就业残疾人,重点调查未就业人员中实际已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

三、调查方式

以各县(区)残联为调查主体,依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村(社区)相关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方式主要有:

(一)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中要重点做好农村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做到调查“一清三不漏”(失业人员底数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提高准确度。

(二)信息比对。将调查对象进行分类,分别与人社、公安、市场管理监督局等部门协调沟通,比对相关信息。重点比对社保缴纳信息、死亡人员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同时还要做好残疾人证过期、注销等信息的比对。

(三)电话核实。重点是对未就业残疾人中实际外出务工的人员的就业状况进行电话核实。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各县(区)形成调查方案,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队,方案和《县区调查人员名单》(附件1)报市残联备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15日前)。各县区召开专项动员会议,各县(区)残联要对负责本次调查的人员开展调查培训,要求熟练掌握调查表的填写和系统的输入。

(三)全面调查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各县(区)组织调查人员进行调查,逐项询问填写《全市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失业情况调查信息采集表》(附件2)。

(四)数据核实阶段(2022年7月15日前)。各县(区)对残疾人就业、失业等各项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及时录入“江苏残疾人就业管理平台”,做到边调查边录入。对因死亡、残疾人证未换证等原因导致残疾人证到期、注销的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梳理,对未就业人员中实际已就业的人员信息进行信息更新,对其他未就业人员做好未就业原因分析,如果有就业意愿,应及时采取帮扶措施促其就业,成功就业后及时录入系统;如无就业意愿,应尽力帮助其克服困难,做好就业劝说与动员工作。

(五)数据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7月30日前)。各县(区)对残疾人调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全市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失业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到市残疾人就管中心,附件2由各县(区)存档保留。

(六)数据抽查阶段(2022年8月-9月)。市残联将根据调查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反馈各县(区)。

 五、调查经费

全市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失业情况调查经费,主要从各县(区)省补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统筹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残联负责调查工作的全面领导与部署,并将调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残联成立调查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有序推进,各县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负责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县(区)根据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中就业年龄段持证未就业残疾人名单,科学制定调查方式,提高调查时效,按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全市调查考核制度,加强跟踪管理,杜绝虚假信息,确保入户调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市残联要对调查情况进行抽查,对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李宝龙     联系电话:85850172)


附件: 附件1、2、3.docx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