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为1043名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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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为1043名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
来源: 作者:教就处
今年7月份,我市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重度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身故、住院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为市区重度残疾人购买4大类商业保险。截至目前,全市市区已有1043名残疾人参保。
该《试行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不含赣榆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和多重残疾人,且享受低保家庭内生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均可参保。保险有效期为一年,符合投保对象的残疾人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保费由市残联统一承担,残疾人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保险合同期间内,保险人承担4类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其中身故保险按照保险金额赔付为11万元/人,残疾保险按照伤残等级赔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付为25000元/人;疾病身故保险,赔付为10000元/人,以上三类保险中,精神病、智力残疾人员保额均减半;住院津贴保险,赔付为100元/天,免赔期3天,累计赔偿期限不超过180天,而享受政府补助的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免赔日93天。
《试行办法》目前只是在市区试点,2018年,各县残联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适当扩大参保对象范围。据统计,已有1名残疾人因身故、1名残疾人住院获得相应的保险理赔。
这项政策切实为残疾人减轻了经济负担,残疾人大大的提高了意外伤害、健康等保险保障,这更能让他们精神上获得安慰,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残联掏钱买保险,保险公司做理赔,残疾人享实惠,达到了三方共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