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比例就业企业年审数、残保金入库额实现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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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按比例就业企业年审数、残保金入库额实现双增
2023年,市残联持续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精准服务提高按比例就业年审满意率,配合税务部门提高残保金征收质效。截至2023年12月5日,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年审通过551家,较上年增长52家,增幅9.44%;全市残保金入库金额9425.24万元,较上年增长2496.25万元,增幅36.03%。其中市本级入库4951.52万元,较上年增长972.14万元,增幅24.43%。我市按比例就业企业年审数、残保金入库额实现双增。
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残疾人就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联合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大力推动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积极与财政、税务部门对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的通知》,形成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残保金征收的工作格局。截至2023年12月5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申报金额增幅排名全省第一,远超全省平均增幅。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残保金申报金额726.26万元,较上年增长444.53万元,增幅157.79%。
二是强化精准服务,提高按比例就业年审满意率。安排专人审核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设立审核电话并及时答疑解惑,对上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跟进。采取窗口报送“一件事一次办”与线上报送“零跑腿不见面”等方式,持续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提高服务满意率。
三是持续访企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印制残疾人就业宣传手册2000余份,联合税务部门走访企业150余次。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年审工作群,以《残疾人就业·宝龙说》系列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让更多用人单位知晓安排残疾人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引导企业做好申报审核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
市残联将持续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努力为残疾人营造更加舒心的就业环境,帮助残疾人实现更充分、高质量、可持续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