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人大开展残疾人保障法规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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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大开展残疾人保障法规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作者:赣榆区残联

赣榆区共有各类残疾人6.9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98%,涉及五分之一家庭人口。近年来,赣榆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全面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以残疾人同步小康为抓手,围绕残疾人的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救助、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基本问题,真抓实干,合力攻坚,残疾人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2013年以来,赣榆区先后被省政府残工委表彰为“江苏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先进县区”、“江苏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区”,被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确立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单位,被中国残联确定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试点培育单位。推动建立了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机制。全面开展智力、听力言语、肢体(脑瘫)、低弱视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实施重点康复救助项目工程。2013年以来,为06内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开展714岁残疾儿童巩固性康复训练试点,已累计免费训练1449人次。完成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1.2万户,发放辅具1.5万件。完成14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任务,为6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治疗。抓好残疾人培训与就业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互联网+电商”、服装裁剪缝纫、电脑、盲人按摩和种植养殖等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班,满足残疾人技能需求,残疾人收入逐步增加。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补贴,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镇级残疾人托养机构实现全覆盖。

区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区残疾人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体现在11个“有”,即有法规遵循、有健全的工作机制,有良性的运行机制、有计划性的投入、有实招、有质量、有载体、有互动、有成果、有情感、有口碑。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7个“弱”:助残意识弱、创业就业弱、救助保障弱、专业人才弱、法规落实到位弱、助残资源整合能力弱、疏导残疾人家庭情绪弱。

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大力宣传相关残疾人事业保障法规条例,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能快则快,切实整改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依法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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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日,赣榆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先后来到赣榆区特殊教育学校、赣榆区残疾人康复医院,就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赣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王学济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赣榆区共有各类残疾人6.9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98%,涉及五分之一家庭人口。近年来,赣榆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全面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以残疾人同步小康为抓手,围绕残疾人的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救助、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基本问题,真抓实干,合力攻坚,残疾人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2013年以来,赣榆区先后被省政府残工委表彰为“江苏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先进县区”、“江苏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区”,被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确立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单位,被中国残联确定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试点培育单位。推动建立了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机制。全面开展智力、听力言语、肢体(脑瘫)、低弱视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实施重点康复救助项目工程。2013年以来,为06内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开展714岁残疾儿童巩固性康复训练试点,已累计免费训练1449人次。完成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1.2万户,发放辅具1.5万件。完成14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任务,为6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治疗。抓好残疾人培训与就业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互联网+电商”、服装裁剪缝纫、电脑、盲人按摩和种植养殖等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班,满足残疾人技能需求,残疾人收入逐步增加。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补贴,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镇级残疾人托养机构实现全覆盖。

区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区残疾人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体现在11个“有”,即有法规遵循、有健全的工作机制,有良性的运行机制、有计划性的投入、有实招、有质量、有载体、有互动、有成果、有情感、有口碑。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7个“弱”:助残意识弱、创业就业弱、救助保障弱、专业人才弱、法规落实到位弱、助残资源整合能力弱、疏导残疾人家庭情绪弱。

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大力宣传相关残疾人事业保障法规条例,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能快则快,切实整改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依法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