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连云港市市区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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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连云港市市区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的公示

来源: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作者: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办法》残发[2019]41号)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经审核确认,下列单位符合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1014—2021年1020日。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电话0518-85850156 

特此公示。


附件:2021年度连云港市区用人单位超比例补贴公示名单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013

    

    附件:


2021年度连云港市区用人单位超比例补贴公示名单

 

序号

用人单位

应按1.5%比例安排

人数

超比例

安排人数

超比例就业
  补贴(元)

备注

1

连云港龙珠食品有限公司

1

3

21960.00

第一次申报补贴

2

连云港根深纸制品有限公司

1

1

7320.00

第一次申报补贴

3

江苏宜尔杉集团有限公司

2

2

14640.00

第一次申报补贴

4

连云港润良商贸有限公司

5

3

21960.00

第一次申报补贴

5

连云港克立林实业有限公司

1

1

7320.00

第二次申报补贴

6

江苏艾迪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1

1

7320.00

第三次申报补贴


合计

----

11

80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