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可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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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可获资助

来源: 作者:刘佳
        日前,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连云港市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暂行办法》,将受助对象从残疾人大学生扩展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办法》规定,市区常住户口的低保或重残生活救助残疾人家庭子女在读高中或高等院校,可申请每学年的助学补贴。对当年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一次性助学奖励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可由本人或监护人(家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连云港市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残联初审签署意见后于每年9月底前报区残联(社会事业局)审批,并予以公示。助学补贴资金由各区残联(社会事业局)会同区财政部门按补助标准足额发放到受助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