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制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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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制定出台

来源: 作者: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制定出台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913号)有关精神,日前,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

    残疾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本办法针对当下宏观经济变化对残疾人稳定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残疾人就业创业融入全市促进就业的大环境中享受普惠扶持,同时又突出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特殊性,制定特殊的政策扶持。在政策制定中,针对性地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岗位,提高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性,同时鼓励残疾人走自主创业道路,形成较为规范的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本办法主要扶持对象是连云港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扶持补贴范围包括残疾人比例就业、集中就业、残疾人从事电商就业创业、盲人按摩自主创业等。本办法鼓励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对介绍残疾人实现正规就业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残疾人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培训补贴。另外,残疾人就业创业符合《连云港市市级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办法》有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公共就业相关扶持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