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残疾人就业年审本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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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残疾人就业年审本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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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今年灌南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大部分用人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到县残联办理年审手续,参审单位较往年有了明显增加。但仍有少数单位未及时参加年审,根据县税务局、残联就业年审工作要求,2019年残疾人就业年审时间截止4月30日,对逾期未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的用人单位,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全额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将加收自欠缴之日起每天5‰的滞纳金缴入国库。(王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