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社会组织助残系列报道(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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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社会组织助残系列报道(六)

来源: 作者:黄建国 朱萍

培育社会助残组织破冰之路

——市残联社会组织助残工作现状

助残社会组织工作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创新公共服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途径。在社会组织助残的大背景下,市残联组织发挥了应有作用,培育、孵化助残社会组织,引导、规范助残社会组织发展,推动了残疾人事业发展。

一年来的探索中,遵循“残联主导推动、协同运作互动、多模式多项目互补的路径,在全市残联系统有序开展了“双促进、双提升”(即:促进助残组织发展、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促进助残社会化服务、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行动)社会组织助残服务的实践和尝试,形成了社会组织助残服务格局,取得了初步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工作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残联章程、职能定位、事业传承、现实需求和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决定了残联系统在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工作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和现实责任。然而,中国社会组织发展依然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且区域差异性较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更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还不够成熟。

省政府今年81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各地创办新型社会助残服务组织,2015年,我市残联前往苏州市学习、取经,调研社会组织助残经验,了解周边城市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

经济状况决定了社会事业的发展,连云港市地处东部沿海,江苏北部,人均GDP在全省处于下游位置,经济基础薄弱始终是制约社会发展的“瓶颈”。根据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市526.52万户籍人口中现有各类残疾人31.4万,占总人口的5.96%(全国为6.34%,全省为6.4%),持证残疾人分别为:视力8885人、听力言语8631人、肢体54417人、智力12262人、精神7836人。

  以服务需求来看:有医疗服务需求的75.8%、有生活救济需求的72.3%、就业和创业扶持需求的有58.6%、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有28.4%、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的有23.9%、有教育培训服务的有21.7%。曾接受过生活救济的有23.3%、曾接受过医疗服务的有38.1%、接受过就业和创业扶持的有10.5%、曾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有4.7%、曾接受过辅助器具的配备与服务的有8.9%、曾接受过教育培训服务的有12.8%。求助家庭和亲友的有92.2%、求助当地政府或村(社区)的有84.5%、求助于残疾人组织的为19.7%、求助于司法机构的为2.1%、知道有残联的为56%、知道有社会组织的有12.5%、知道其它有帮助残疾人事情的有8.3%。因此,在基层社会组织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来做,不可或缺。

残联组织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还需要进一步自我完善和提高,助残社会组织的健康规范发展还需要政府、残联、社会组织自身不断地努力。积极探索残联开展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合力,促进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

以需求为导向,帮助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制定并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目录和符合承接项目资质的助残社会组织目录,鼓励并帮助助残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助残服务项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激发社会组织发展动力。加强社会组织助残的宣传、协调和引导。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积极搭建助残社会组织协商交流平台,拓宽社会爱心人士参加渠道,维护助残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引进第三方社会组织加强对助残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和提升能力建设。利用第三方社会组织专业资源优势,为助残社会组织提供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等各种支持,提升助残社会组织整体水准,制定服务标准、行业规范标准,引导助残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化和诚信化建设。残联要整合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社会组织机构的服务内容、经费和效能形成调研材料,组织专人编撰将其合并到培育社会助残组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调研报告的大报告中来,形成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