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制定县区残疾人信访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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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制定县区残疾人信访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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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制定县区残疾人信访维权
服务体系建设标准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既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也是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近期,市残联根据当前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新情况、新需求,制定了我市残疾人信访维权服务体系标准,并要求全市残联年内达标运行。
根据信访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要求县区必须建立法律救助工作机构,成立法律救助工作协调小组,最大限度的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信访维权工作要有一名分管领导、一个工作机构、一名同志具体负责、一个固定工作场所、一定工作经费。规范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制度,使信访维权工作力量得到充实和加强。加快平台建设,引领县区建设步伐,确定由市残联率先建设市级信访维权服务中心,规范维权服务窗口建设标准,建立监督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开展综合性的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做好示范带动作用,以此推开全市县区信访维权工作新常态。
(组维处)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