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残疾人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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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残疾人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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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残疾人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州、连云、开发区残联,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不含赣榆区)残疾人证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通知精神,现对市区残疾人证评定和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市区残疾人证的管辖问题
对原由市残联承担市区残疾人证评定管理工作,从7月份开始调整为由海州、连云和开发区管理。徐圩新区和云台山景区评定工作分别由连云区和海州区代为管辖。
二、 关于建立评残委专家库问题
市残联建立市残疾评定委员会《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组成人员》专家库,各区在残疾评定工作中可以随机抽取评定人员。
三、 要求
1、各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含档案和计算机操作)。
2、办证所需的设备由各区自行解决,所需的残疾评定申请表和残疾人证在市残联组联处领取。
3、各区要严格执行中残联关于残疾评定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办证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办“人情证”、“关系证”、“假证”。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6月29日